1、继承人去世了其子女是不是有继承权
继承人去世了,其子女在特定状况下是有继承权的。具体来讲:
1.在法定继承人中,假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样这类子女的直系亲属,即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将拥有代位继承权。
2.虽然直接的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过世,但他们的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原本应由其爸爸妈妈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因此,针对“继承人去世了其子女是不是有继承权”的问题,答案是一定的,但需要通过代位继承的方法达成。
2、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中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有关内容。
1.该法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这意味着,假如某个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过世,那样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孙女等)或有权代位继承原本应由其过世的爸爸妈妈继承的遗产。
2.法条还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可以超出这一范围。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你,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有什么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在转继承中,则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置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
转继承是对首次继承基础上的第三继承,比如爷爷过世后,爸爸还来不及获得应继承的遗产就过世,此时孙子可以继承爸爸从爷爷那里应继承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
代位继承则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需要经过中间环节。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则没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爸爸妈妈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既能够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则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不可以通过遗嘱来指定代位继承人。
综上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有什么区别,需要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区别和处置。